安環活動月|豐林集團“安全環保回頭看”活動順利收官
引言
7月16日至22日,豐林集團組織了“安全回頭看”暨VOCs標準驗收檢查活動,并在集團分布于三省四地的五個工廠次第開展。各工廠高度重視此次安全環保檢查。檢查組組長由南寧工廠副廠長周任相擔任,其他工廠均派出了安全環保主管或生產技術骨干參加。其中,百色、明陽、惠州及池州四地的工廠總經理全程參加了這次檢查活動。
“安全環保回頭看”活動開展詳情
檢查組首先以回頭看的形式,檢查了一季度安全環保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隨后在各地工廠主要負責人及部分管理團隊成員的陪同下,深入生產現場對重點生產工藝流程、重點防火部位、主要環保設備運行、消防設施及廠內機動車、汛期搶險、服務外包及第三方安全保障等方面進行抽查。現場檢查結束后,抽查安全環保管理檔案,重點查閱了基層安全會議記錄及各工廠的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宣貫執行情況。最后,檢查組召開檢查反饋會,將檢查情況及結果向各工廠主要負責人進行反饋,并提出整改建議。
檢查活動圖片集錦1
此次活動中,檢查組發現,地處粵港澳大灣區的惠州工廠和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城市規劃區的池州工廠在VOCs排放檢測方面走在集團各工廠前列。其中,惠州工廠深入學習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文件精神,牢記綱要中“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發展理念及要求,并于7月6日通過了生態環境部的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專家組的現場驗收。
豐林惠州工廠
池州工廠總經理張文治在檢查反饋會上表示,池州工廠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要對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中關于生態環境治理的目標,從而將廠區生產、生活污水治理好,并將環保設施運行好,維護好,以實際行動踐行豐林集團環境友好的發展理念。
豐林池州工廠
檢查結果顯示,4至6月集團各工廠均未發生安全、環保事故。各工廠在充分做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同時,穩定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在廠區環境建設、污染防治、企業文化建設、員工生活條件改善等方面做了周到且細致的工作。各工廠安全生產形勢穩定,主要環保設施運行良好,在線監測數據和委托環境監測報告顯示,各項污染物均實現低標排放。
檢查活動圖片集錦2
環保知識科普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是由生態環境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是新頒布的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新建企業自2019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20年7月1日起,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按照本標準規定執行。另外,各地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求和經濟技術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提前實施。
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大氣污染分為臭氧(O3)污染、細顆粒物(PM2.5)污染,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HAPs)污染和臭味污染。大部分的 VOCs 具有高度的光化學反應性,其產物臭氧是強氧化劑,會刺激和破壞深呼吸道粘膜和組織,對眼晴有輕度刺激作用。細顆粒污染物參與大氣中二次氣溶膠的形成,這樣形成的二次氣溶膠大多數在細顆粒范圍(﹤PM2.5 ),不易沉降,能較長時間滯留于空中,對光線的散射力較強,從而顯著降低大氣能見度,形成灰霾天氣多數等。有害空氣污染物污染(HAPs) 包括 VOCs、多環芳烴化合物、重金屬及二噁英等。VOCs 最主要的健康危害在于增加長時間接觸者的致癌幾率,因而人體應盡量避免長時間接觸該有害氣體。由于VOCs是一種帶有臭味的刺激性氣體,可引起人們感官上的不快。因此,生產當中過多地排放VOCs還會造成臭味污染。